白芍屬寒涼之品,有酸寒收斂的作用,故凡外感風寒、內傷生冷、脾胃虛寒、腎陽虛衰等癥不宜用量過大或單味用。
白芍性寒,陽衰虛寒之證如納呆腹脹,腹痛喜溫喜按,口泛清水,四肢不溫,或肢體困重,或周身浮腫,大便溏薄清稀,虛寒下利,下痢純血,小便不利應慎用或不用。
婦科調經(jīng)用時,對月經(jīng)不調,或白帶量多質稀,小腹下墜,腰腹酸重屬虛寒者,不宜用量過大或單味用。
白芍酸寒收斂,傷寒病在上焦之陽結、疹子忌用。孕婦產(chǎn)后不宜用量過大或單用。
現(xiàn)代中藥藥理學證實白芍有明顯的鎮(zhèn)靜作用,故昏迷患者忌用,嬰幼兒及老年人不宜長期服用或過量服用及單獨大量使用。
白芍和當歸常合用,但對于嚴重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要權衡利弊的考慮,因二者均可抑制心臟。
白芍酸寒收斂,可拮抗桂枝、川芎等藥材的發(fā)汗作用;白芍惡芒硝、石斛,畏鱉甲、小薊,反藜蘆。
白芍宜入煎劑,或入丸、散。斂陰、平肝、治痢多生用,柔肝止痛多炒用,酒炒可減其寒性。
古醫(yī)術記載虛寒癥者不宜單獨使用
1、《本草經(jīng)集注》:“惡石斛、芒硝。畏消石、鱉甲、小薊。反藜蘆?!?/p>
2、《本草衍義》:“血虛寒人,禁此一物。古人有言曰,減芍藥以避中寒,誠不可忽。”
3、《本草經(jīng)疏》:“白芍藥酸寒,凡中寒腹痛,中寒作泄,腹中冷痛,腸胃中覺冷等證忌之。”
4、《本草正》:“若脾氣寒而痞滿難化者忌用?!?/p>
5、《藥品化義》:“疹子忌之?!?/p>
6、《得配本草》:“脾氣虛寒、下痢純血、產(chǎn)后三者禁用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