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血糖與不良妊娠結(jié)局,研究對25 000余例孕婦進行了妊娠24~32周血糖與妊娠結(jié)局的調(diào)查,證實血糖升高對母嬰妊娠結(jié)局產(chǎn)生不良影響,并且這種影響隨血糖升高呈連續(xù)性增加。即使血糖輕度升高而未達到以往認為的異常水平,其負面作用仍然存在。對輕度血糖升高的妊娠婦女進行干預,能夠降低某些不良妊娠結(jié)局的發(fā)生。HAPO研究結(jié)果引發(fā)了對妊娠期糖尿病(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,GDM)診斷標準的思考。
因此,ADA于2011年修訂了GDM的篩查和診斷標準:
①在有糖尿病危險因素的個體中,產(chǎn)前首次就診時按照糖尿病診斷標準來篩查未診斷的T2DM;
?、趯τ谖茨艽_診糖尿病的孕婦,可在妊娠24~28周采用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(oralglucose tolerance rest,OGTT)篩查GDM,診斷切點為:空腹血糖≥5.1 mmol/L或1小時血糖≥10.0mmol/L或2小時血糖≥8.5 mmol/L,滿足任何一點血糖值即可診斷GDM;
③GDM婦女在產(chǎn)后6~12周進行糖尿病篩查,以確定是否永久存在糖尿病;
?、苡蠫DM病史的婦女應至少每3年進行糖尿病篩查,以確定是否發(fā)展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。
與既往的診斷標準相比,新標準有許多不同之處:
?、賹τ诰哂刑悄虿∥kU因素的孕婦在初次產(chǎn)檢時就按照通行的診斷標準進行糖尿病篩查和診斷;
②取消了無糖尿病危險因素的孕婦不需進行GDM篩查的建議;
?、墼\斷的血糖切點發(fā)生了變化,并且只需滿足任何一點的血糖異常升高就可診斷;
④最為主要的變化是選擇75 g OGTT作為診斷方法,不再使用100 g OGT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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