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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顫抗凝治療前三后四
- 房顫抗凝治療前三后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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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河北醫(yī)科大學第三醫(yī)院 耿小勇 主任醫(yī)師

房顫抗凝治療前三后四,是指房顫行轉復治療之前,應進行3周的抗凝治療,包括低分子肝素,或口服華法林鈉片、達比加群酯膠囊、利伐沙班片等抗凝藥,治療3周之后,明確無心房腹壁血栓情況下,行藥物或電轉復,轉復房顫為正常心率、竇性心律,轉復之后再進行4周的上述抗凝藥物治療,即前3周、后4周的抗凝治療,避免血栓栓塞性并發(fā)癥。心房顫動患者,具有一定幾率,形成左心房附壁血栓,后者可脫落致體循環(huán)栓塞,尤其見于腦栓塞,因房顫轉復為竇性心律之后,恢復為正常的心房收縮,一定程度上,增加房顫附壁血栓栓子脫落,致栓塞風險。因此,行房顫轉復治療之前,應去除心房附壁血栓的栓塞并發(fā)癥風險,可行經食道心臟彩超,明確有無附壁血栓。即便無附壁血栓形成,亦應常規(guī)進行3周抗凝治療,轉復成功之后,再行4周抗凝治療,避免血栓栓塞性并發(fā)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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