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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婦血糖高必須40周催生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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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孕婦血糖高時,通常需要在40周催生,通常均是按照臨床指南對該類疾病進行處理。妊娠合并糖尿病,一旦在妊娠期被診斷后,均有臨床指南指導醫(yī)生,按照標準管理孕婦。每個孕婦各有特殊之處,但總體的標準是要求控制孕婦的空腹血糖<5.3mmol/L,餐后2小時血糖<6.7mmol/L,糖化血紅蛋白應盡量<6.5%,同時尿酮體應為陰性。根據較多資料顯示,妊娠40周后合并糖尿病的孕婦,胎死宮內的幾率較大增加,且是不明原因的胎死宮內,可能與合并癥導致的胎盤功能減退有關系。故若為飲食加運動,控制良好的這類孕產婦,要求在40周前結束妊娠。此外有一種情況為通過飲食加運動,亦控制不好血糖的孕婦,即需胰島素治療的孕婦,通常胎盤功能減退的可能性更大。故這類孕婦要求在39周左右終止妊娠,最終目的就是防止發(fā)生胎死宮內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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