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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失血性休克處理原則
- 早期失血性休克處理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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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銀川市第二人民醫(yī)院 董衛(wèi)明 副主任醫(yī)師
大量失血引起的休克稱之為失血性休克。最常見的原因為各種外傷引起的大出血以及消化性潰瘍、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、婦產科疾病所導致的大出血。失血后是否發(fā)生休克,不僅取決于失血的量,還取決于失血的速度。在快速、大量失血情況下而得不到及時補充時易發(fā)生休克。失血性休克的處理原則如下所述:
1、保證氣道通暢:氣道通暢是通氣和給氧的基本條件,應予以切實的保證。對有嚴重休克和循環(huán)障礙的患者,還應進行氣管插管,并給予機械通氣;
2、止血補液:止血是制止休克發(fā)生與發(fā)展的重要措施,可用壓迫止血或止血帶止血。積極建立兩條靜脈輸液通路,隨輸液通道的建立,立即給予大量快速補液?;颊邍乐匦菘藭r,應迅速輸入1-2L等滲平衡鹽溶液,隨后補充經(jīng)交叉配血成功的血液,緊急情況下,也可輸同型或是O型紅細胞。應用平衡鹽溶液恢復容量后尚不能滿足復蘇要求時,應輸入紅細胞,使得紅細胞達到10g/dL以上。但對于出血不止的情況,不宜按上述方法進行補液輸血,大量進行液體復蘇易沖掉血栓,增加失血量,降低存活率。因此在院前急救中,使用高張溶液達到快速擴容的方法,在臨床上仍尚有爭議。針對大量的失血進行復蘇后,即在為補償失血而給予輸血之外,還應再補給一定量的晶體液與膠體液,以便適應體液分離之需。若僅采取限制補液及利尿的方法,則其后果將會加重休克,導致代謝性酸中毒,誘發(fā)多器官功能不全甚至死亡。
3、監(jiān)測:尚未通過中心靜脈插管或肺動脈插管進行監(jiān)測時,需監(jiān)測尿量是否達到0.5-1ml/kg·h,心率、血壓是否正常,毛細血管是否充盈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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