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產(chǎn)檢必須做的檢查包括以下幾項:
1. **身高、體重、血壓、心肺聽診等一般體格檢查**:這些檢查是評估孕婦的基礎健康狀況,如身高和體重可以評估孕婦的營養(yǎng)不良或超重情況,血壓和心肺聽診可以了解孕婦的心血管和肺部狀況。
2. **血常規(guī)、尿常規(guī)、血型、血糖、肝功、腎功、病毒八項檢查等實驗室檢查**:這些檢查可以幫助醫(yī)生了解孕婦的血液系統(tǒng)、泌尿系統(tǒng)、免疫系統(tǒng)和代謝系統(tǒng)等方面的情況,比如血常規(guī)可以了解孕婦是否有貧血或白細胞異常等。
3. **超聲檢查**:在不同的孕期進行多次超聲檢查,如懷孕12周左右進行的第一次孕檢,測量NT值;中期唐氏篩查,在懷孕16-18周之間進行;以及彩超大排畸檢查,懷孕24-28周之間進行,可以觀察胎兒的生長發(fā)育情況,評估胎兒的大小、位置、數(shù)量等。
4. **妊娠期糖尿病篩查**:在懷孕24周以后進行,以評估孕婦的血糖控制情況。
5. **妊娠晚期**:應每月進行一次超聲檢查,同時測量體重、血壓、宮高、腹圍等,32周以后應規(guī)律做胎心監(jiān)護。
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不同孕期的具體檢查項目可能有所不同。建議在產(chǎn)檢時咨詢醫(yī)生,了解具體的檢查項目和檢查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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