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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迫癥的診斷與治療
- 強迫癥的診斷與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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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浙江省立同德醫(yī)院 徐方忠 主任技師

強迫癥屬于神經癥狀,首先要符合神經癥診斷標準,并且以強迫癥狀為主。下列癥狀只要符合一項,就可以診斷為強迫癥,具體情況如下:
1、以強迫思維為主,包括強迫觀念,強迫回憶或者強迫表象,強迫性對立觀念,窮思竭慮,害怕喪失自我控制力等強迫思維為主的癥狀;
2、以強迫行為或者動作為主癥狀,包括反復洗滌、核對、反復檢查或者反復詢問,屬于強迫行為為主的癥狀;
3、同時伴有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的混合癥狀;
患者對強迫癥狀起源于內心,反復出現,損害社會功能。強迫癥狀持續(xù)至少3個月以上,基本上可以判斷屬于強迫癥狀障礙。同時需要排除其它精神障礙,還有器質性大腦病變引起的強迫癥狀。
臨床上強迫癥治療方法有以下三大類:
1、藥物治療:藥物治療以抗焦慮,抗抑郁為主,可以達到比較好的臨床療效。同時這類藥物副作用也比較少,藥物治療需要在醫(yī)生指導下配合治療;
2、心理行為治療:強迫癥患者大多數伴有不良認知,不良思維,需要經過理性情緒療法,即認知療法,可以改變不良認知,從而達到改善強迫癥狀目的。部分強迫癥的患者還可以采取行為治療,比如怕臟,即所謂潔癖,對于此類強迫癥患者可以采取暴露療法或者稱為系統透明療法,讓患者接觸害怕的所謂的臟東西,最終經過行為治療,達到癥狀緩解程度;
3、物理治療:經過物理治療可以緩解癥狀,緩解強迫引起情緒方面障礙,最終康復社會功能,可以達到良好的治療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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