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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性高血壓腎病治療方法
- 惡性高血壓腎病治療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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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河南省省立醫(yī)院 趙海霞 副主任醫(yī)師

惡性高血壓一旦診斷,應該立即采取降壓的措施,以防止高血壓腦病、腦出血、急性肺水腫和腎功能衰竭等嚴重并發(fā)癥出現(xiàn)或進展。隨著血壓的降低和腎小動脈纖維素樣壞死的吸收,腎臟病理改變可以部分逆轉,腎功能損傷可能會中止或者好轉。
對無心力衰竭、高血壓腦病、高血壓危象的患者,應在6小時之內靜脈使用降壓藥,使血壓緩慢控制到160-170/100-105mmHg之間,或者應將血壓下降最大幅度控制在治療前血壓的25%以下,切忌降壓過快或者過猛,以免誘發(fā)心、腦、腎等重要器官缺血。
合并心力衰竭、高血壓腦病、高血壓危象等高血壓急癥的患者,應在幾分鐘或者幾小時內使血壓降至安全的水平,以免發(fā)生意外。待血壓穩(wěn)定后,可逐漸加用口服降壓藥,并調整藥物劑量。待口服藥物發(fā)揮作用之后,逐漸將靜脈降壓藥改為口服降壓藥,使血壓逐漸達到140/80-90mmHg以下的水平。常用的口服降壓藥一般在兩種或者兩種以上,優(yōu)先使用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和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。腎衰竭患者應慎用利尿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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