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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癌放療需要做幾次
- 肺癌放療需要做幾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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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河北醫(yī)科大學第四醫(yī)院 吳鳳鵬 主任醫(yī)師

肺癌的放療不能用次數(shù)評估,而是用放療的劑量評估。對于一個腫瘤,可以進行根治性的放療,也可以進行姑息性的放療,具體由患者的情況決定,具體如下:
1、根治性放療:放療劑量通常要給到60Gy以上,如果做常規(guī)分割照射要烤30次,對于早期的肺癌,通常要使用大分割放療,比如3次8Gy的患者,烤6次是48Gy,但是生物學劑量要在100Gy左右,才能對腫瘤達到致死性的殺傷;
2、姑息放療:情況比較復雜,如果患者出現(xiàn)重要器官的轉移或骨轉移,則其治療目的也不同。對于骨轉移的放療,主要是止痛,一般給予6-7次,4-5Gy單次大分割放療。但是也要注意周圍器官的保護,比如脊柱的椎體發(fā)生骨轉移,則既要減輕病人的疼痛,還要保證脊髓的受照射劑量不能超過耐受劑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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