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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4跖骨骨折多少天可走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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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北京醫(yī)院 紀泉 主任醫(yī)師

足部第2、3、4跖骨骨折,一般至少需8周時間才可以負全重行走。一般4周時足后根部可以著地,可輕微負重并進行功能鍛煉,但要根據(jù)自身條件,如骨折是否移位及愈合情況來選擇康復鍛煉的進度和時機。足部第2、3、4跖骨多發(fā)骨折,對于足部穩(wěn)定性影響較大,一般會伴有明顯軟組織損傷,包括足部的韌帶以及關節(jié)囊損傷,應注意適當休息,損傷后第一個月應避免負重下地活動。這種多發(fā)性骨折又稱為Lisfranc損傷,如果骨折移位較大,應進行手術切開復位、內固定,通過鋼板固定恢復跖骨的解剖位置,能夠使跖骨排列更加有序,有利于減少骨折后遺癥。一般4星期左右,患者可進行部分負重活動,可從負重10kg開始,但行走時應避免過度屈伸足踝部,以避免跖骨再次移位,影響愈合。一般8周左右,骨折愈合有一定強度,可逐漸進行全負重行走,可拍攝X光片評估骨折愈合情況。12周時骨折愈合有較好的強度,可進行負全重行走,如果因走路過多出現(xiàn)骨折腫脹,可通過理療、熱敷促進骨折進一步愈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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