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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前超聲篩查包括哪些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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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三亞市婦幼保健院 覃英梅 主治醫(yī)師

目前認為以篩查胎兒結構異常為主的三次超聲檢查的時機是,第一階段是11-13周+6天的NT超聲檢查,第二階段是22-24周的二級或三級的超聲篩查,就是胎兒系統(tǒng)的彩超,還有胎兒心臟超聲的篩查,建議不能小于21周,也不能大于26周,在21-26周之間比較適宜。28周-32周為二級超聲篩查,必要時進行三級的篩查和胎兒心臟的超聲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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