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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婦必須做的檢查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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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濟南市中心醫(yī)院 呂小梅 副主任醫(yī)師

孕婦必須做的檢查項目有以下幾種。孕早期首先要有一次彩超檢查,確定胚胎在宮內還是在宮外,這是一個必須檢查,一般在孕6-9周左右需要做一次。確定懷孕以后要做血液檢查,比如甲狀腺功能檢查,因為甲狀腺功能對胎兒的生長發(fā)育影響較大。在孕11-13周之間要做一個NT檢查,這是唐氏篩查的第一步篩查,在16-20周之間要做唐篩檢查,35歲以下的孕婦需要做唐氏篩查。在20-24周之間,因為胎兒各個器官發(fā)育相對完善,需要做中期篩查,利用彩超的中篩排除胎兒有沒有明顯的結構畸形。24-28周之間需要做胎兒心臟彩超,主要看胎兒心臟發(fā)育有沒有明顯的結構異常。在30-32周之間需要做一次彩超,看孩子發(fā)育是否和孕周相符,以便早期發(fā)現胎兒宮內發(fā)育生長受限的孩子,24-28周之間應該做糖尿病篩查,也就是糖耐。32周以后,需要增加產檢次數,一般2周需要復查一次。特殊病人如合并有糖尿病、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等,有并發(fā)癥的孕婦需要適當增加產檢次數。36周以后需要每周來醫(yī)院檢查,這個時候主要是檢查胎心監(jiān)護以及彩超,及早發(fā)現羊水量異常等。孕12周以后還有血液的檢查,比如血常規(guī)、尿常規(guī)、凝血、肝功能以及感染性標志物、血型檢查,這些檢查也可以和唐氏篩查一塊抽血進行檢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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