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哮喘需要長期用藥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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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武漢市第三醫(yī)院 何芳 副主任醫(yī)師

治療哮喘需長期服用糖皮質激素。部分患者由于擔心副作用,私自停藥或減藥,而導致哮喘長期發(fā)作,反復發(fā)作。建議患者控制哮喘癥狀后,每3個月到醫(yī)院呼吸內科復診,來評估患者的哮喘癥狀是否得到控制。如控制哮喘發(fā)作及用藥次數,每周≤2次,無活動受限,無夜間憋醒,癥狀控制≥3個月,可考慮減量,直至使用最小劑量。哮喘控制1年以上,才考慮停藥。若哮喘復發(fā),則需重新規(guī)范用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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