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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呼吸衰竭的診斷標準
- 急性呼吸衰竭的診斷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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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武漢科技大學附屬普仁醫(yī)院 黃海東 副主任醫(yī)師

急性呼吸衰竭的診斷標準如下:患者處于靜息狀態(tài),吸入空氣的條件下,通過動脈血氣檢驗血中的氧含量≤60mmHg則診斷為呼吸衰竭,即為Ⅰ型呼吸衰竭;若二氧化碳含量增加,如二氧化碳的分壓≥50mmHg,則診斷為Ⅱ型呼吸衰竭。若不滿足進行血氣分析的條件,如患者吸氧進行血氣檢查等,還可通過其他參考指標進行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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