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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結核肝損傷怎么辦
- 肺結核肝損傷怎么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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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湖南省胸科醫(yī)院 徐勝輝 主任醫(yī)師

在結核病抗結核治療過程中,可能會出現各種不同程度的藥物不良反應,其中以抗結核藥物所致藥物性肝損傷較為多見。如果在抗結核藥物治療過程中出現肝功能損害,正確處理是及時糾正肝功能異常,并根據患者肝功能損傷程度及有無肝損臨床表現,如食量下降、厭油、惡心、嘔吐等消化道癥狀或有無乏力、易倦、嗜睡等,選擇不同治療方案。治療原則如下:
1、患者抽血查轉氨酶,如果轉氨酶<正常值的3倍,沒有癥狀、無黃疸,可在密切觀察下行保肝治療,并酌情停用肝損傷發(fā)生率較高的抗結核藥物;
2、如果轉氨酶≥3倍正常值或者膽紅素≥2倍正常值,應停用有關抗結核的藥物,進行保肝治療;
3、如果轉氨酶≥5倍正常值或者轉氨酶≥3倍正常值,但伴有黃疸、惡心、嘔吐、乏力等癥狀,或者膽紅素≥3倍正常值,應立即停用所有抗結核藥物,積極保肝治療。
嚴重肝損傷患者應住院,采取綜合治療。再次加用抗結核藥物方案時,應選用肝損傷小的藥物,逐步加用組成合理的治療方案。為了預防肝損害的發(fā)生,用藥前一般會了解既往肝臟是否有病理損害,如是否有病毒性肝炎、酒精性肝炎和營養(yǎng)不良等,此類患者抗結核藥物治療后更易發(fā)生肝功能損害,應密切監(jiān)測肝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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